2012 01月22日

從“台灣金曲獎”提名看“華語金曲獎”方向

文:游威(華語金曲獎總策劃/國際華語音樂聯盟秘書長)

 

    第21屆“台灣金曲獎”於5月14日公佈提名,這一被譽為“華語樂壇最權威頒獎禮”的評選仍然以其專業性、公平性、本土化和多元化傲視同儕,亦再次贏得業界尊重。

   “金曲獎”按“演唱類”和“演奏類”分兩大陣營設獎,對傳統演奏器樂的器重不遜大洋彼岸的“格萊美”,基於本土各種方言——“台語(閩南語)、“客語(客家話)”和“原住民語(本屆首設)”的歌曲/歌手獎項,也體現出台灣樂人在全球化浪潮下誓死捍衛本土文化血脈的良苦用心,各項提名涵蓋流行佳作、經典前輩到獨立小眾以及新銳才俊,不管是票房人氣都無可比擬的老牌巨星組合“縱貫線”,還是從“超級星光大道”走出的徐佳瑩,抑或莫文蔚、蔡健雅、陳奕迅等曾經折桂之舊人唱將,乃至查勞.巴西瓦里、蕭煌奇等以往被主流忽視的民間藝人,都能兼容並蓄、平等待之,在唱片銷量急劇滑坡的低迷時期,如此堅持不免令人感動。

    往年“金曲獎”雖專業性不容置疑,但也屢屢出現在主流與小眾之間劇烈搖擺、方向模糊的敗筆,也曾因其敬老心態缺乏果敢,歷屆最佳男女歌手獲獎作大都並非其生涯最佳,如庾澄慶《海嘯》、莫文蔚《I》、蔡健雅《Goodbye & Hello》等,去年更為片面迎合人氣增設最受歡迎歌手獎給蔡依林而引起喧嘩。

    從評審機制上,“金曲獎”經過多輪的作品甄選而最後經小範圍的專業評審團討論選出最佳,既有程序上的嚴密性和不可操縱性,亦會因評審的個人趣味和辯論能力而產生“偶然性”乃至“昏招”,加之評審每年更換,也存在標準執行不統一持續的問題,這也是“金曲獎”未來需要進一步改進的。

    作為基於台灣視野的國語為主的音樂獎項,“金曲獎”幾乎已做到最好,不過,在此之外還有更廣闊的粵語地區和中國內地市場,這方面“金曲獎”鞭長莫及,也給喜愛華語音樂的樂迷帶來參照的遺憾。而作為以全球華人音樂市場為定位、推動華語音樂在全球普及發展的“華語金曲獎”,則從誕生之日起背負了更重的使命。在充分借鑒台灣金曲獎與美國格萊美等權威獎項的優點之上,“華語金曲獎”的未來方向,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專業與市場的矛盾

    評獎的目的當然應該注重專業與學術性,但評獎的宗旨也是為了更大範圍地推廣好音樂,究竟是堅持專業的徹底性還是兼顧市場,是引領潮流還是反映現狀,這並不單純是一個“平衡”的問題。

 

二、華語音樂現狀與國際音樂分類的接軌

    格萊美之權威一方面來自對各種不同音樂類型的細分設置,但在華語樂壇,多數音樂風格屬西方舶來品,長期粗放的生產模式,亦導致音樂界限模糊不清,雖然近年因為小眾市場的崛起而令音樂更趨多元化,但客觀上與國際的分類標準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為大眾津津樂道的很多還是創意品質匱乏的“網絡歌曲”和“主旋律”。

 

三、評審人士自身的專業性

    由於中國內地頒獎禮、排行榜的大量湧現,也催生了不少“職業評委”,這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樂評人和傳媒編輯,他們怀揣的人文意識、唯美傾向,的確為很多評獎增添了人性味道,也避免了因為商業運作產生的“舞弊”現象,但因為天生感性和個人的成長背景(大多數人沒有足夠的樂理基礎,從歌迷起家,包括和弦、音階、音準、音質等問題多靠耳朵感受),也令他們在進行投票時缺乏科學化的量度,票選結果很多時候來自主觀印象和喜好,相比之下香港的樂評界這方面似乎在嚴謹度和技術性上更值得學習。

 

四、回歸大眾的思考

    在華語樂壇陷入低谷的十年,具有責任感的一些傳媒勇敢承擔了為華語音樂“吹鼓”的角色,也直接或間接捧紅了一些獨立的優秀音樂人,而網絡的發達更帶動了豆瓣等以分享為價值的小眾歌迷社區,但是否一味的“小眾”或“獨立”就是正確的方向,音樂是否需要貼上“標籤”?其實,“好”音樂的標準千千萬萬,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最佳”,“標準”最終還是應該回歸大眾,回歸市場。正如港台音樂在上世紀80、90年代的輝煌,並非小部分人的叫好或個別媒體推崇,而是如黃霑先生所說“上至王侯將相,下至販夫走卒”都能雅俗共賞。華語音樂產業未來的發展,應該深思當年的“成功失敗”。
 

    此時,“華語金曲獎2010”也經過長達3個月的艱辛工作完成所有獎項的提名和終審工作,七大類的創始性設置開了華語樂壇先河,但對照以上諸多難題,“萬里長征”,還只是開始了第一步!